简历注册 企业注册
关于我们 | 猎头华南 | 招聘外包 | 人力派遣 | 人事代理 | 培训在线 | 最新职位 | 职场顾问 | HR工具箱
 
人事代理
 
  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南
方管理部简介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
务简介
  代管职工档案(挂靠)
服务简介
  劳动保障事务顾问服
务简介
   
 
 
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南方管理部
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南方管理部简介

  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南方管理部隶属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广东省劳动协调管理中心,是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以及劳动保障事务的顾问服务、代理服务和综合性指导的专门机构。
  管理部工作人员熟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长期从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富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中更有2位中国劳动学会专家库专家。

   管理部的主要业务有:
  ● 劳动保障事务顾问及代理
  ● 企业人事代理
  ● 职工档案挂靠
  ● 人力资源的调研及开发利用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简介

  为适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事业单位劳动人事管理的需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决实际困难,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南方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开展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一、 服务对象
  (一)用人单位
  ●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外资(含港澳台资)独资及合资企业
  ● 股份制企业
  ● 外地驻粤单位
  ● 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
  ●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辞退的人员
  ● 经济性裁员、下岗、失业人员
  ● 自谋职业、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人员
  ● 非国家统一分配的应届毕业生
  ● 聘用单位不接收其人事档案的人员
  二、 服务项目
  ● 代办劳动工资管理立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 代办用工申报及引进人才等手续
  ● 制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
  ● 代办核定工资总额并领购《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 制订职工管理办法及厂规厂纪等规章制度
  ● 拟订劳动定员定额及岗位职责等管理办法
  ● 制订关闭、破产、转制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 代管职工档案(挂靠)
  ● 代办职工调动手续
  ● 提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
  ● 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代理
  ● 代办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 办理程序
  (一) 委托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单位委托须提供: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须提供法人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法人代码证》(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
  ● 《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用工申报表及劳动合同书
  ● 外资(含港澳台资)独资企业另须提供外经贸委同意设立的批复、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等材料。
  个人委托须提供:
  ●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以上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原件即时退还。
  (二)委托人填写《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书》
  (三)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

 

代管职工档案(挂靠)服务简介

  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帮助用人单位落实用人自主权和解决有事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解除劳动者在劳动就业中某些后顾之忧,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南方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为用有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代管职工档案(挂靠)服务。

  一、服务对象
  (一)用人单位
  ●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外资(含港澳台资)独资及合资历企业
  ● 股份制企业
  ● 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
  ● (二)劳动者
  ●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辞退的人员
  ● 经济性裁员、下岗、失业人员
  ● 非国家统一分配的应届毕业生
  ● 聘用单位不接收其人事档案的人员
  二、服务项目
  ● 代管职工档案(挂靠),保留原有身份
  ● 代办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手续,并代缴各项保险费
  ● 将聘用单位调整资、获得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等有关材料存入档案
  ● 代办职称资格考评及职业技能鉴定手续
  ● 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类证明及政审材料
  ● 代办边防证
  ● 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 达到退休年龄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 提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
  ● 代办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办理程序
  (一)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委托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单位委托须提供: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员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法人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委托须提供:
  ● 原单位同意转出档案的证明;
  ● 辞职、辞退或自谋职业等证明;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 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相片(小一寸)2张。
  ● 以上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原件即时退还。
  (三)办理代管(挂靠)手续
  ● 单位办理:填写《代管职工档案委托书》,签订《代管职工档案协议书》。
  ● 个人办理:填写《代管职工登记处表》,签订《代管职工档案协议书》。
  (四)交纳代管服务费,以及委托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五)接收职工档案(含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党团组织关系)。

 
劳动保障事务顾问服务简介

  根据现代企业劳动保障工作的客观需要,紧紧围绕企业在工作中经常碰到的实际问题,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南方管理部为企业提供劳动保障事务顾问服务。
  顾问服务主要项目:
  ● 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 传递最新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
  ● 协助顾问单位分析、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 依法调解顾问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代理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活动
  ● 组织专题培训及讲座,开展学术研讨及交流考察活动
  ● 协助顾问单位制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保险福利方案,以及员工守则、考勤制度、职工奖惩等管理办法
  ● 代办委托的其他事务
  劳动保障事务顾问服务,紧紧围绕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开展服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及层次高、见效快的特点。深受顾问单位欢迎。
 




© 2005 GuangDong BestFriend Human Resource Co.,Ltd.  
广东八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